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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婚晚育政策
 
08-08-05 18:39:47     点击率
 

晚婚
 
  (一)晚婚的定义。男年满 25周岁、女年满 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。
  
(二)初婚年龄的计算方法,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。计算公式:初婚年龄=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-本人的出生日期。
    (三)注意事项:

1 、晚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。如果一方为再婚,另一方为初婚,初婚的一方即使已达到晚婚年龄,也不属于晚婚。

2 、初婚年龄不能以举办婚礼的日期来计算。

3 、法定结婚年龄是《婚姻法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。晚婚年龄是计划生育法规所规定的提倡结婚年龄,在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基础上各往后推 3年。
    (四)晚婚奖励:

1 、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,增加婚假一周;双方达到双方享受,一方达到一方享受;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。

2 、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、奖金照发,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。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,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,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,如季度奖、半年奖、年终奖等。
   

晚育
    (一)晚育的定义。女年满 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。
    (二)初育年龄的计算方法,以孩子出生的日期为准。计算公式:初育年龄=孩子出生的日期-母亲出生的日期。
    (三)注意事项:

1 、晚育以女方年龄为准。只要女方初育时年龄已达到 24周岁,就属于晚育。

2 、男女双方都必须是初育(第一次生育)。如果男方为再婚并且再婚前取得了较好效果。曾生育过孩子,再婚后女方虽然是初育并且已达到晚育年龄,也不属于晚育。

3 、晚育应大力提倡,主要通过宣传教育方式。
四)晚育奖励办法:

1 、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,女方增加产假 15天,男方给予假期 3天;享受 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,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。

2 、女方 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。男方 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。

3 、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、奖金照发,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。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,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,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,如季度奖、半年奖、年终奖等。

 
 

    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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